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用品使用管理的通知
时间:2019-10-30
各二级单位党委,党总支,党支部:
 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,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,加强对党旗、党员徽章等党务工作用品的发放、使用和管理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  一、党务工作用品分类及发放数量
  (一)工作(活动)用品类
  1. 党旗(每个二级单位党组织3-5面)
  2. 党员徽章(党员每人1个;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或每批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)
  3. 党费证(教职工党员每人1本)
  (二)会议记录本类
  1. 党委(总支)会议记录本(每年度每个二级单位党委、党总支1本)
  2.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(每年度每个二级单位党委、党总支1本)
  3. 党支部会议(组织生活)记录本(每年度每个党支部1本)
  4. 党员学习记录本(每年度党员每人1本;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或每批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)
  5. 谈心谈话记录本(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各1本)
  (三)图书资料类
  1. 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党员每人1本;每批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)
  2. 党员实用手册(新编本)(党员每人1本;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或每批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)
  3.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笔记(入党积极分子每人1本;按照每批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领取)
  4. 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(含挂图)(每个党支部1套)
  (四)发展党员工作类
  1.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(按照每批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领取,每人1本)
  2. 入党志愿书(每批次发展党员前,基层党委、党总支预审通过后,按照拟发展党员名单领取,每人1本,独立编号)
  3. 预备党员考察表(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,每人1本)
  4. 发展党员档案袋(含档案袋密封条)(每批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,按照新发展党员名单领取,每人1册)
  5.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纪实档案盒(党员每人1个)
  二、党务工作用品使用管理的要求
  1.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务用品进行统一管理,发放时做好备案登记。每批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、新发展党员后,应按照规定数量主动到组织部领取党员徽章、记录本、工作手册等,并及时发放党员使用。个别易损易耗物品,如党费证、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(含挂图)、各类记录本等,可随时按规定向组织部申请领取。集中领取有关党务工作用品,应认真填写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务用品(申请)领取登记表》,并做好审批和登记手续。
  2. 党员必须妥善保管有关党务用品,严格规范党务用品的使用管理,不得外借他人,不得交换使用。党务工作用品如有丢失,应及时报告所在党支部,并按规定申请领取。
  3. 党务工作用品必须在党内学习、活动时使用,应按照党务用品的使用属性,及时做好登记、记录、填写、归档等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提高党务工作用品的使用效率,妥善保管党务工作用品,切实维护好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。
  4. 除以上党务工作用品外,新增类型的党务工作用品,其使用途径、发放对象另行说明。
相关附件:
附件: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务工作用品(申请)领取登记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