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训对象
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已列入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23年10月14日-11月8日
三、培训内容
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党章党规党纪、党的基础知识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“四史”教育等。
四、课程安排
(一)专题党课(16学时)
学校党委党校组织开展专题党课,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知识、入党的标准和程序、党史教育、时政热点、海南自贸港建设等。
(二)线上党课(10学时)
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史和党章党规党纪、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等。
(三)实践活动(4学时)
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,由班主任或小组长牵头组织开展活动(分班情况见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第三期〈总第十七期〉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班安排)。
1. 主题研讨。以班级为单位分组开展主题讨论。讨论主题如:中国共产党为什么“能”、马克思主义为什么“行”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“好”,并形成电子版材料上交班主任。
2. 课外实践。组织学员开展一次课外拓展活动,如党史知识竞赛、红色情景剧汇演等。
(四)结业考试
参训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参加结业考试,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。题型为客观题(机考)和主观题(试卷)。客观题包括单选、多选、判断,主观题为论述。
五、培训考核
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由党委党校工作人员和各班班主任组成,负责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。培训考核包括结业考试、党课学习和实践活动三部分。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(100分)的70%,考试成绩超过75分视为通过。党课学习占考核总成绩(100分)的20%,实践活动占考核总成绩(100分)的10%,由班主任、副班主任对学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。考核总成绩超过75分视为考核合格,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学校党委党校结业证书。
六、培训要求
(一)未参加入党发展对象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,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;参加入党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,应重新参加培训且合格后方可发展成为预备党员。
(二)学员要按照培训计划按时进行培训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应向培训班班主任请假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党课培训要求学时的学员,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。
(三)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在培训前参照本单位下半年发展党员名额(附件1)填写《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》(附件3),并于10月12日上午12:00前报送至职能部门,电子版发送到职能部门邮箱,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职能部门,由职能部门汇总并于10月12日下午17:00前报送至组织科。
(四)考核工作小组要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材料进行整理归档,内容包括:《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考核表》(附件4)、《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成绩单汇总表》(附件5);并将以上材料报送职能部门,由职能部门汇总报送组织科。
附件:1.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名额分配表
2.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班情况
3.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
4.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考核表
5.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成绩单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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