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基本职能
部门基本职能
1.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,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;
2.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预备党员的接收、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;
3.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,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察、任免、调配、考核和奖惩工作;
4.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做好知识分子工作;
5.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、干部和管理骨干的教育、培训工作;
6.认真做好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党员保留党籍工作;
7.做好干部统计、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籍管理等工作;
8.做好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;
9.开展党建工作研究;
10.抓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;
11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